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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9      

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职能,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进一步畅通司法办案中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受理通道,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检察保障。现将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方式通告如下:

各类市场主体及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递交投诉材料、邮寄投诉信件、在县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邮箱等渠道直接投诉反映影响营商环境的事项。

  举报投诉应有具体线索材料,需要提供必要的纸质或者电子版投诉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一)明确的投诉对象;

  (二)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

  (三)必要的证据材料;

  (四)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详实,事实清楚,不得诬告陷害。

   

  举报电话:0713-6159889

  举报邮箱:75660574@qq.com

  举报、邮寄地址:黄冈市团风县团黄大道32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