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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2月29日在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2016年,团风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提出的 “四全四新”要求,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为推动黄冈检察事业开拓新境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检察长履职尽责、廉洁从检和班子建设情况

紧密围绕上级要求谋划全年工作。坚持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作为履职首要任务,对上级院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自觉用上级精神统一思想、引领行动、规范行为。先后5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并形成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县委、人大专题汇报,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围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最高检18条意见”和“鄂检十条”、“市院十二条”措施,坚持精准对接、担责尽责,做到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强力推进精准扶贫,派驻第一书记被县委表彰“一派两聘”先进个人。全力投入防汛救灾工作,省院王检、市委刘雪荣书记、市院冯检等领导亲临团风,指导防汛救灾,慰问检察干警,肯定了团风院防汛救灾工作,我院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防汛抗灾先进集体”称号。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廉洁从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一起抓,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和避免小问题滋长发展成大错误。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各业务部门自我监督、业务部门之间互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专项监督、院党组全面监督的“四重监督”网络,使每个执法环节都处在规范和监督之下。作为检察长,始终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检等相关规定做到思想上拥护、行为上遵守、工作中执行,真正做到在使用权力上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执行制度上带头遵章守纪,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反对“四风”,在个人生活上带头严格自律,

加强班子建设打造过硬领导集体。坚持把学习放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放、坚持不懈,做到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采取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专家辅导授课等方式,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领会上级工作意图,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科学制定落实措施。班子成员全年共集中学习18次,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2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安排和大额财务支出等问题都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2016年我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直接参与办案30件、接待来访56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

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情况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件124人,提起公诉114件163人。无捕后、诉后无罪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公诉案件54件,出庭率达100%。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发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7人,起诉6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7件8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21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学习研究《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积极适应工作新要求,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6人;其中副县级要案1人,大案5人,乡科级8人。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分别查处涉农领域、侵犯非公企业职务犯罪7人。成功办理了上级院交办的水稻保险系列案件,查处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4人。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个案预防,通过个案研究类案,剖析犯罪原因,排查隐患和漏洞,开展案例分析21件、预防调查38件,发出纠正违法性检察建议23份。加强专项预防,严把招投标廉洁入门关,提供行贿档案查询871次。加强系统预防,成立检察官宣讲团,深入11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非公企业开展预防教育14次、预防咨询36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诉讼活动检察监督。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民事行政检察推进年专项活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受理民事检察案件25件,提请抗诉2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1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5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2件检察建议,已得到行政机关回复;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件,目前,案件已报送市院办理。

扎实做好未检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举办法律讲座、演《牵手》预防犯罪情景剧、未成年人自护教育等“法治进校园”活动,成功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团风模式”,活动图片入选最高检《未检工作三十年》图片册,得到了最高检、省妇联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

统筹抓好其它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讨论决定案件21件、重大事项5件。规范派警用警程序,加强法警编队管理,司法警察出警13次24人,保障了办案安全。加强车辆管理,实行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车辆集中封存。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调研任务6项,发表各类调研文章15篇。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法治主旋律,发表各类宣传稿件265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87篇,《检察日报》采用13篇,创历史新高。统筹做好保密、统计、机关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落实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情况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3月1日,16名首批入员额检察官进行了集体宣誓,6月份,31名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到位,85%的检察人员进入办案一线。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综合配套制度,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与检察业务的协调并进、平稳发展。

全面落实其他改革任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加强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发布检察信息230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余条,程序性信息46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0余份;探索审查逮捕公开听取意见机制,开展公开审查活动3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走访、“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实现联络工作全覆盖;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33人次,通过“检察手机报”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动态信息48期。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案件办理工作,着力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共接收各类信访89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41件,导入检察环节35件,全部依法妥善办理。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改革,协助做好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等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按规定将6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件。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围绕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建设,精减内设机构,实现检力下沉,提高工作效能。创新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设立5个检察巡回服务组,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不断深化、细化、实化群众工作。积极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在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规定的基础上,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建立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和落实检务保障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抓手,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推进会、报告会,邀请学者进行专题辅导。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三会一课”学习讨论、支部主题党日、纪念建党95周年等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两学一做”和党建工作经验被《楚天法治》、《黄冈日报》等报刊专题报道。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全员学习培训,健全和严格落实党组中心学习组、青年读书写作班、检察夜校等学习制度。积极鼓励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培训。在全市检察机关第六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院2名干警获得“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分别取得“论辩赛二等奖”和“辩手赛三等奖”的成绩,其中1名干警代表市检察院参加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做好经费保障管理及预算执行工作,预算预算支出方面遵守 “现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2016年年初预算1807万,同比增长6%,预算执行率达到99.6%,“三公”经费较往年明显下降。加强科技强检步伐,共投入168万元,用于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维护以及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设施的维护,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档案收集做到了应收尽收;严格落实机要保密的各项要求,“三密文件”做到了规范有序,全年没有发生失密泄密问题。省级文明单位接受了市文明办的届中督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通过了评比验收,机关党总支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档案管理都保持了省特级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持续整治“四风”,严肃整顿检容风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重点岗位和执法环节的监督,重视运用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检察人员日常交往行为。重视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支持纪检监察落实“三转”,突出主责主业。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回访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全年对上下班纪律检查12次、留宿检查20次、车辆使用检查24次、禁酒令和公务接待监督检查12次、执法规范检查24次,约谈、诫勉谈话3次,形成了有力震慑,促进了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

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要求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排除各种干扰,依法行使检察权,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值班和检察长外出备案、请销假等制度。在重大节假日以及维稳敏感时期,严格做好值班备勤的同时,按要求及时向市院报送值班情况,做到不蛮报,不迟报,不漏报。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管理。对不符合送案标准的,说明理由并退回补充更正7件。针对办案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口头向办案部门予以提示的共11件;向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共3份。对113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督促办案部门改进15件。强化执法督察。开展检务督察活动12次,对办案工作区实地督察6次,针对发现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座椅没有上锁,嫌疑人用餐使用木筷等不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督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开展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自侦案件回访、九类重点案件和扣押冻结款物专项督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规范执法情况专项督察等活动,建立执法档案6份。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部署

2016年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要求,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升,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办理金融证券、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门人才短缺。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期”,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改革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逐步显现,适应改革新要求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团风县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要有新作为。认真贯彻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最高检18条意见”和“鄂检十条”、“市院十二条”措施。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二是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上要有新成效。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巩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成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三是在惩治腐败、预防犯罪上要有新突破。坚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推动源头治腐。

四是在检察监督、公正司法上要有新进展。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坚守法治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问题。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五是在司法改革、检察创新上要有新成果。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一核心,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统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等各项改革任务。

六是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上要有新提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聚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常态化监督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市院领导的评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推进团风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