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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2月21日在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8-07-04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新作为

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切实担当起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

着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2人,提起公诉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环保领域刑事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7人。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开展环保领域犯罪预防调查9次,督促2起失火案件进行生态修复,其中汤某失火案例入选省检察院《侦查监督案例选编》,成为全省样板案。建立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召开专题联席会5次,深化生态保护协作,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注重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服务。部署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6人,提起公诉7人;依法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案件5人。建立服务非公经济意见收集、司法保障和工作联系机制,向非公企业提出完善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6件,为非公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51次。开展“问需求、送服务”专项活动,采取实地调研、登门走访、送法进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对接非公企业,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着力服务脱贫攻坚战略。树立服务脱贫就是服务第一民生的理念,与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织扶贫资金“安全网”,强化对扶贫资金安全使用的“最后一公里”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影响民生资金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啃食基层群众获得感的“蝇贪”“蚁贪”,查办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8人。按照县委脱贫攻坚部署,建立干警与140多个贫困户帮扶机制,选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组建5个工作队,常驻5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二)全面依法履职,推进法治团风建设有成效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团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打击、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4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2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4人,其中,起诉严重刑事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64人,起诉全能神、法能功等邪教组织犯罪7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参与“校园欺凌”、“牙签弩”专项治理,我院编排的《牵手》、《呵护成长、扬帆起航》未成年人警示教育情景剧多次在全县巡演,先后应邀到全省女检察官会议、湖北省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现场会演出,都赢得高度评价。《检察日报》以《坚持三个转变,探索未检新模式》为题,报道了团风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经验。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反腐败总体部署和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断。今年以来,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0人,渎职侵权犯罪6人;办理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人,办理省市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2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查办了县住建局党委委员王某受贿案、但店镇4名村干部私分扶贫专项资金窝串案。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打造预防邮路,探索“检察+邮政”新模式,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23场次、预防调查6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6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90件次。

依法加强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1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抗诉3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12次,执法检查6次,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检查5次,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6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件,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3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公信有成果

坚持以改革为驱动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实践运行新的办案模式。案件分配、权力清单、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改革要求得到基本落实,分类履职、权责明晰、制约有力、管理规范的格局初步形成。全院建立办案组织17个,85%的检察人员进入办案一线。坚持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常态,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2017年75%以上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依法依职权自行决定,办案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0%以上。

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坚持以人民群众关切的领域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方面,深入摸排和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在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起诉的情况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履行职责8件,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督促置换恢复林地20亩,关停1家环保不达标企业,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今年11月,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获得这项荣誉,在全省只有三个基层检察院,在全市是唯一的一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介入引导侦查38件,提出取证意见和建议40件次。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刑事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9人、不起诉3人。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定,严格落实改革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全面梳理机构设置、编制、人员配备,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态,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按要求得到落实。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为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做好准备。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抓好官方微博、微信的全覆盖、全关注、全推介,发布检察信息316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24件(条)。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处理来信来访60批次86人,连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创新公开审查制度,对可能存在争议或引发矛盾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检察决定,召集当事人、侦查机关、律师、基层组织等到场听取意见,在充分沟通说理基础上解决争议,让阳光司法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查询、复制提供服务28件次,律师参与接访、代理申诉7件次。今年8月,我院连续第三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四)全面从严治党,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有提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落实到履行职能、队伍建设、改革推进的每一个环节。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今年8月,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以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以检察业绩体现文明创建有成效,精心打造“三室一园一廊”机关文化平台,构筑集“地域特色、检察特点、党建引领、法治内涵”于一体的多元素文化阵地,从理念、行为、氛围、制度等多方面强化文化育检,以文化的渗透力和教育的凝聚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今年12月,我院连续第7次被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重视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网络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方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支持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承担重要课题研究等方式,全方位打造锻炼专业队伍。2017年,共有3项工作获得最高检表彰,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人获黄冈首届人民满意检察官候选人提名,9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强化纪律作风转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开展个别和集体谈话,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支部书记在支部讲党课,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加强对检察人员检风检纪的日常监督,实现全覆盖、不间断。2017年,开展检务督察12次,发布日常管理情况通报8次。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充分运用多媒体,加强人大代表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机制,并运用于检察工作中。加强与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注重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创新与政协委员的网络交流平台,努力为委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认识检察,监督检察。主动与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议、观摩庭审、公开审查等检察活动18次,办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45件,促进了自身公正司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明年的初步打算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举措需要更实、更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够有力,对比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改革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还不够全面;四是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的高素质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的不足;五是智慧检务建设还十分落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运用需要全面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8年,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团风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发展“一区两带三园”、打造“五个团风”、推进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把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保障新时代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立足团风战略定位和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特别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上主动作为,推出新举措,创造新成果。

三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推进平安团风建设。牢牢把握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切实守住意识形态思想防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团风。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重点围绕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等,依法严惩教育、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坚持法律监督定位,进一步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深刻领会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新定位,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现代化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全力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精准化素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准则》《条例》以及各项党纪检纪执行情况的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