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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6月3日在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县检察院在县委和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五届人大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自强总要求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内设机构新调整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护航团风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为促进“五个团风”建设总目标的落实答好“检察卷”。

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9受理审查起诉82公诉5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确定的路线推进,圆满完成现阶段任务。严格审查把关,做到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3人,追诉4人,纠正漏捕漏诉13人,不捕3人。提高工作站位,涉黑涉恶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积极引导侦查,精准审查定性,确保犯罪事实查深查透,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73。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违纪违法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9。推动打财断血,向侦查机关提出查封、扣押、冻结建议9向审判机关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4强化综合治理,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整改。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4人,起诉36人。聚力脱贫攻坚,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将因案致贫纳入司法救助,依法救助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选派4个工作队驻村开展扶贫,建立干警与117户帮扶机制,顺利实现联系村整体脱贫出列。助力污染防治,依法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61人、起诉88人,对破坏国有资源攫取国家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党员干部、代表委员参与旁听,营造法治氛围;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均得到整改。

着力创优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省检察院新“鄂检十条”11家重点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推出创优营商环境“5条”公开承诺,采取实地调研、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破堵点、解难题。严厉打击侵犯非公经济领域犯罪,批捕6人,起诉22人。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依法对3名企业投资人、专业技术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其回归企业继续管理经营。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涉企典型案件做好法律服务,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格局中的新定位,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的职责。健全办案衔接、线索移送及反馈机制,积极配合监察委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共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78人,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115人,起诉813人,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认罪悔过、诉判一致。

二、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推进平安团风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保障民生民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两会、军运会等敏感时期和特殊节点深入推进平安团风建设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去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4人,起诉366人,同比上升8.4%21.5%。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0人,起诉14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2人,起诉41人。严惩毒品犯罪,批捕毒品犯罪9人,起诉8人。强化网络安全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3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9人。

精心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严重犯罪依法严打、绝不手软。起诉制售假保健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7继续开展食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农贸市场等开展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6针对农药堆放不规范、个别餐饮场所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督促相关部门推动医疗污水治理水源地保护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设立办案组织,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督促学校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讲授法治课,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场次,组织5000余名学生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纳入全市检察机关单项业务考评以来,连续6年获优秀等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41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积极支持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2帮助37名农民工兄弟取回欠薪27.6万元。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强调解劝导促使67件案件达成赔偿协议89名犯罪嫌疑人获得从轻从宽机会有效钝化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周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8接受法律咨询26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400 余份引导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三、坚持监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整合侦查监督、公诉等内部资源,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检察部。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的,不捕2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和存疑不起诉的,不诉14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对依法应当逮捕、起诉的,纠正漏捕7人、漏诉30人。坚持不懈防范冤错案件,严审细查每件案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78次。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开展安全防范检查8次,与在押人员谈话96人次,提出纠正意见15条。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被办案机关采纳5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4件,严防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5次,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脱管人员4人。开展特赦专项检察工作,对在押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审查提请特赦案件1人。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3件,裁判结果监督11件。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份,对原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全部得到采纳执行。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依法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立案公益诉讼4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97.6%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对发出检察建议后问题没有得到全部解决的,向法院起诉1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20万元。通过办案共督促治理被损毁林地和耕地57.2亩、被污染水源地和河流湖泊340余亩,清除各类固体废物230余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维护了英烈尊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覆盖了法律授权的所有领域,实现了立案、诉前建议、起诉全覆盖无空白,获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助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全国统一业务平台,通过线上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考评等方式加强案件管理和业务治理就案卡填录、案件办理超期等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3让全体检察人员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独立办理各类案件占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2.96%。依法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案-件比”考核,倒逼提升办案质量,倒逼提高监督能力,降低退查和案件延期率,不断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以5+1”方式设置第一到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和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内设机构。目前,部门重组、人员调整、检察官办案组配置等工作已完成,各部门工作运转正常,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实现提高工作效率与确保办案质量两不误。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拓展到所有案件和全部诉讼程序。主动承担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的主导责任,通过适用量刑建议,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清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7248人,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15天,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8%

五、坚持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强素质,深化从严治检,打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政治生日”、主题党日等活动,激发干警“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内在动力,强化坚定信仰、坚守法治的初心,确保了队伍绝对忠诚,促进干警不断学思践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了班子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全院干警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良好局面。

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自省自警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常态化检务督察17次,发布日常管理情况通报21次。全面修订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部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健全八小时以外共管机制,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坚持业务强检。做到以需求为导向,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组织150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专业培训。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常态化规范化,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学员即教员”等教学模式,发挥好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作用。深化“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检网等网络学习资源。注重检察理论研究,2篇论文在全国性、区域性法学论坛获奖,2项课题获省检察院立项。推行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制度,激励担当作为,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庭审等活动120人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为524条,全部得到有效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组织案件听证会、公开审查、公开答复11人次,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评议512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围绕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劳动者权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主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300余名劳动模范、普通劳动者、企业家、师生等各界人士参与了解、评价检察工作。公开各类案件信息362条、法律文书174份,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检察宣传工作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向发力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232编发微博784条、微信251条2019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凝聚着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在服务大局上,保障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强,检察贡献度有待提升;在业务建设上,“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力度和质效有待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在队伍管理上,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弱项短板,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春节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检察院闻令而动、因势而为,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非常之时的非常之责,打出精准办理涉疫刑事案件、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参与社会面疫情防控的“组合拳”,提前介入并办理涉疫刑事案件25人,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圆满完成交通卡口值守、隔离点安保等专项任务,持续开展“四进”攻坚行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展示了检察担当。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具有重大而特殊的意义。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团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六稳”“六保”任务,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在打击涉疫犯罪、处理“疫后综合症”、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积极作为,创新方法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

三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六清”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之以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五治”融合项目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司法办案的全过程,用好网上信访系统,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以更强行动深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着力在拓宽案源、深层次监督上下功夫,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用心守卫公共利益,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办案的重点,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回头看”常态化,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队伍专业精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激励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防过问、干预、插手案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幸福,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强化担当,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新时代团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