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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3月2日在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1-03-13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日在县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一次大考。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职,主动作为,全力攻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检察自觉,有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我们围绕服务“六稳”“六保”,为奋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夺取“双胜利”答好“检察卷”。

全力投入防疫防汛。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全员参与一线防疫防汛,圆满完成“四类人员”隔离点安保、交通卡口维护秩序、社区值守、防汛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正确把握疫情期间履职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公告,与公安、法院建立涉疫案件办理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并办理涉疫刑事案件25人,开展远程提讯60件次、远程庭审15件次,为律师提供异地申请阅卷和案件查询71次。针对监管场所人员密集的实际,督促和协助做好内部防护。加强法治宣传,发布相关信息54条,助力营造人心安定、共克时艰的社会氛围。防疫防汛做法多次被学习强国、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3人被授予“最美志愿者”。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人,在检察环节帮助挽回损失230余万元,守好百姓“钱袋子”。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结对帮扶123户,协调落实帮扶资金36万元;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向5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释放检察“红利”。主动参与污染防治,共起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探索“恢复性司法”机制,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放4万余尾成鱼和鱼苗,补植复绿70余亩,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买单”。

致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上定向施策,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五项承诺”,建立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刑事合规、信访快速办理等机制,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依法惩治妨害复工复产、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14人。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一年来,共对民营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8人,捕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人,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秉持“亲”“清”原则,发扬“店小二”精神,与县工商联会签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联系13家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座谈交流等检企活动36次。

二、 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我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团风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091人,起诉138196人,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8%47.8%。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人,起诉20人;“零容忍”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2人、起诉19人。从严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敛财害民、逃避追究的工具,批捕20人、起诉13人;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起诉29人;持续打击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对起诉必要性的审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2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为抓手,确保扫黑除恶成为“民心工程”。专项斗争以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91人,起诉61人,清结率达100%。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底线,依法监督立案3人,追诉9人,纠正漏罪5人,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21人依法不予认定。持续“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7条,发出涉黑恶财产检察建议3件,提出涉黑恶财产处置意见18条。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制发检察建议18份,推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行业清源”。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衔接,完善互相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8件。对监委移送案件,起诉9人。精准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深耕法律监督努力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公平正义以一种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提升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件、撤案8件,追捕12人、追诉19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针对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情形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情形18人次,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情形15件。

民事行政监督准中有进。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强化对民事行政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2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3件,依法提出抗诉3件,对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一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获评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拓展。切实履行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职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新领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年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55件,同比上升30.9%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为指引,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不追求起诉数量,诉前磋商结案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推动相关单位履行职责54件,到期整改率达98.1%,为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检察方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写入市院工作报告,其成效被多家中央媒体报道。

四、践行为民宗旨,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

我们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努力把司法善意源源不断地送到人民群众手上。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大适用力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对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88人,适用率85.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5%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8.5%,促进罪犯改恶向善。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配合,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等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适用速裁程序38件。推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防止办案程序空转,刑事“案-件比”降至1.72,“件”数同比下降0.53,相当于减少105个办案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司法诉累。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起诉2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1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网络直播等活动6场,受众约7000人。深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借助村(居)委、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收集线索,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网。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推动下,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入职查询3964人。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有效促进县域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群众来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机制,用真情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即便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也得到不折不扣的履行,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78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7年的“钉子案”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中,帮助当事人追回损失40万元。劳动创造价值,有劳就该有得,不能让辛苦的农民工“忧酬烦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帮助43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3万余元。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统筹推进政治、素能、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政治建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探索“党建+”模式,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融为一体。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自觉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全面提升专业素能。以检察官核心能力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实战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15270余人次。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深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警履职尽责。一年来,3名干警在省级业务竞赛中获奖,承担2项省院研究课题,在国家、省级期刊发表理论文章8篇。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执行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全员覆盖、逐月报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持续纠治“四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务督察13次。主动跟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不等不靠、提前预热,查摆问题、即知即改,队伍纪律作风呈现向上向善良好态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2020年工作情况。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办结意见建议27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巡回检察等活动21场次。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26条、重要案件信息33件、法律文书151份。依法维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查阅、刻录服务147次,邀请参与信访接待、公开听证等活动13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位代表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业务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三是队伍“四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专业化人才不足。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落实县委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围绕“一条主线”持续发力。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推动良法善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把握“两个大局”时代要求。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准确把握发展环境之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更加把牢宪法法律定位,切实增加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三个效果”办案标准。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连着法律、政治、民心,进一步强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理念,坚持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既遵循“文本法”,又遵循“内心法”,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实施《民法典》,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五个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此为抓手,促使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努力为团风“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服务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