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信访抓维稳。一是强化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控申部门设立办公室,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各司其责的大控申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信访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他领导是分管范围内信访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各个敏感时期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一把手亲自动员,听取汇报、部署排查重点、制定检查措施、落实稳控责任,确保上级维稳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始终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保证每天由1名检察长带2名科室负责人到信访接待室接访,现场与群众交流,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对群体性上访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专班包案的“四定一包”制度,包案专班负责包解决问题,包做思想工作,包息诉罢访,形成了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接待、处置工作体系。
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一是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构建多层面、立体型信访投诉机制,统一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六合一”,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受理方式“四整合”,安装了视频系统和监控系统。为群众搭建了一个受理快捷、畅通的检察信访工作新平台,保障了来访群众和接访人员的安全和规范。二是开展下访巡访活动。积极探索下访巡访工作模式,强化民意沟通,建立基层检察信访联络点,聘请检察联络员,开展“问检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活动,变坐等为上门服务,走进群众、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掌握一线信访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涉检信访风险做到主动排查、超前预防、积极化解。三是建立联合接访制。建立内部联合接访制,在接访中,涉及到内部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的就及时安排相应业务科室负责人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便于及时沟通、答复和调处,对涉及多个科室的,及时组织相关科室集中研究,协商处理。建立上下联合接访制,对可能越级上访的,做到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取得领导支持。建立部门联合接访制,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行“坐堂问诊”,及时沟通,协商处理信访有关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营造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信访接待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开,使来访群众了解信访、清楚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二是规范信访案件操作规程。结合《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关于侦办职务犯罪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举报接待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举报线索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每一信访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做到操作透明有序,材料充备。三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把首办责任制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和实行“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的三定原则,案件到哪个环节,责任就在哪个环节,形成了一套责、权、利相结合,奖、惩、罚相一致的工作机制。
加强举报宣传,拓宽案件线索渠道。一是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在城区、社区、工业园区、乡镇、学校设立举报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挂图,发放举报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受理举报线索。每年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长亲自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耐心细致倾听群众诉求,当面耐心解答。二是多种形式开展举报宣传。利用日常的接访,宣传查处职务犯罪成果,对署名举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为了方便群众举报,在受理接待中心放置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管辖的案件范围、立案标准、申诉须知等十多种宣传资料。开展法制讲座,把举报宣传活动融入检察业务各项工作之中,在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等工作中加强举报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话、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本院网站设置网上举报窗口,有效地推动了举报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对举报线索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受理、呈批、分流、催办、反馈、答复一体化。严格实行举报线索归口管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分流。对举报线索的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对署名举报和告急举报的线索,采取不定时的监督。建立举报线索定期清理制度,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每季度清理一次,对进入缓查归档的举报线索,如果时机成熟,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举报线索积压。